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八个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今年12月2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这是党中央作出的关于统计工作又一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和习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逐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是统计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指在统计调查取得统计资料并做多元化的分析的基础上,对国民经济与社会运作情况进行定量检查、监测和预警,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计监督与国家发展阶段、重大战略和时代特征息息相关,其内涵和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而有所不同。
统计监督思想与革命和经济社会建设实践相伴而生。1952年国家统计局成立,统计监督成为统计机构的基本职能。计划经济时期,统计监督服务服从于计划经济体制健康有序运行,着眼于为计划编制提供信息、对计划执行情况做评判、纠偏和调整。改革开放后,统计监督逐步开始对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和战略规划及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测、预警。
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监督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和时代内涵。党中央、国务院科学谋划和推动一系列重大统计改革,指出要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监督意见》明确了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等5项主要任务,进一步丰富了统计监督的时代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对统计监督提出新要求,统计工作要为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主要依据和参考,把脉国情、社情、民情,这是我们今后的工作目标和方向。
必须客观真实,更加注重夯实统计监督工作基础。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构建能够准确反映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时代特征的统计指标体系,推进统计指标“瘦身健体”。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拓展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共用,丰富统计数据资源,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必须有效聚焦,更加精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始终把服务经济稳定恢复、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摆在突出位置,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区域、重点指标,加强数据背后活情况的分析,使统计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温度计”、重点领域重要区域发展情况的“测量仪”“推进器”。
必须持续创新,更加科学监测重大战略决策实施效果。紧密围绕新发展格局,在更广领域、更多维度、更宽视角、更高平台上进行统计监测,更加清晰反映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成效,系统揭示重大战略决策推进落实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突出问题。有序推进统计改革,深化统计方法制度创新,拓展大数据应用,科学全面精准把握重大战略、新兴动能、共同富裕以及呼应社会民生关切等方面的进展成效和薄弱环节。
必须贯通协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
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必须全面提升北京统计监督工作能力水平。
一是严把数据质量关,着力筑牢统计工作生命线。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数据质量关乎宏观决策、关系国计民生,是统计工作生命线。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强化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谁出数、谁管数、谁负责,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制,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坚持以调查对象为重点,寓管理于服务,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培训和指导。加快完善统计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全社会诚信统计意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发挥政府统计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确保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问责追责到位。
二是服务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有效发挥“数据中心”“监测评价中心”功能。及时发布经济形势数据,加强数据解读,客观展现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潜力和动能,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加快推动“数库”向“智库”转变,利用宏观库系统、普查资料开发系统,有计划、有组织进行历史数据开发,服务部门数据需求。构建部门数据共享平台,汇集部门统计数据,实现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数据共享共用。坚持冷线思维,密切跟踪监测全市经济、重点领域、重要区域运行态势,全面、客观反映经济发展亮点潜力,深刻阐释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不断优化完善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全方位构建符合首都特点的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人民至上,开展“七有”“五性”、健康城市等统计监测;聚焦首都发展,加强对“四个中心”、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等城市功能、重大战略、重要区域统计监测;调整改进宏观预警指标体系,更好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规律和指标内在联系,提高统计预警预判水平。深入挖掘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持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普查资料开发利用。
三是推进依法统计,切实维护统计公信权威。统计的公信力就像一层窗户纸,捅破了容易,维护修复艰难。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宣传和普法教育,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统筹开展全行业、多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让统计执法长出“牙齿”,形成强律震慑。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力度。实施统计巡查三年全覆盖,及时帮助发现问题,促进工作改进。织密统计法治网络,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快推进统计监督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四是持续强化创新思维,全力拓展统计大数据应用。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统计监督效能和质量。依托地理信息系统,搭建全流程统计数据分析决策服务平台。立足科学性、时效性、全面性,搭建大数据五维应用体系,围绕人的维度丰富就业、教育、医疗、城市资源等人口相关监测分析,围绕企业维度深化市场主体监测服务,围绕区域维度加强功能区监测和区域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评价,围绕社情民意维度动态、全面、客观把握社会舆情动向,围绕数据质量维度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统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数据管理,保证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