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不是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A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申报2023年1季度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2人,资产总额2.5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符合小微企业标准,A企业1季度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呢?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主页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进入申报界面,电子税务局提供“一般申报”“简易申报”“一键零申报”三种申报模式。
☛“简易申报”适用于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或者不享受任何优惠的非资格类纳税人;
☛“一键零申报”适用于申报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总利润均为0的非资格类纳税人,请根据真实的情况选择。
A企业只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以“简易申报”为例,纳税人只需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总利润(已提前报送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总利润自动带出)。
确认填写信息无误,点击“保存”后提交申报,就可以完成申报。纳税人可到电子税务局主页的【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表查询及打印】,查询申报信息。